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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解除_天天热文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4-09 08:18:19
一、

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解除

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资料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

未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

劳动合同解除跟终止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劳动合同解除跟终止的区别如下:

1.情形不同,解除是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而终止是劳动合同期满;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或补偿金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要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而终止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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